中共岳阳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迅速贯彻落实湘纪办发[2015]2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4月28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要求各地各单位把治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规定》贯彻执行。为贯彻落实省纪委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湘纪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并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各地各单位要求按照新的《岳阳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见附件2)和《岳阳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3)做好备案工作。
3、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情况,主要是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办发 [2013]17号)出台以来,本地落实此项工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相关情况于2015年5月30日前书面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张朝阳;电话:8889025、15700886831
附件: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
2、岳阳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
3、岳阳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中共岳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报告时间:年月日
报 告 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婚 丧 事 宜 具 体 操 办 情 况 | 操办事由 | |||
操办时间 | 操办地点 | |||
车队规模 | 车辆来源 | |||
宴请桌数 | 宴席标准 | 元/桌(含酒水) | ||
来客情况 | 亲戚人数 | |||
非亲戚人数 | ||||
收 受 非 亲 戚 礼 金 和 贵 重 礼 品 情 况 | 礼金 | 收受金额(元) | ||
退回金额(元) | ||||
上交金额(元) | ||||
贵重礼品 | 礼品名称 | 处理情况(退回/上交) | ||
遵守规定/承诺情况 | 报告人签名: 年月日 | |||
单位纪检监察 机关(机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
报告时间:年月日
报 告 人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婚 礼 相 关 当 事 人 | 当事人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婚礼男方 | ||||
婚礼女方 | ||||
男方父亲 | ||||
男方母亲 | ||||
女方父亲 | ||||
女方母亲 | ||||
婚 礼 具 体 事 宜 | 拟办时间 | 拟办地点 | ||
拟用车数 | 车辆来源 | |||
宴请桌数 | 宴席标准 | 元/桌(含酒水) | ||
拟邀对象 | 亲戚人数 | |||
非亲戚人数 及邀请范围 | ||||
承 诺 事 项 |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违规动用公务用车。按规定报告操办情况。 报告人签名: 年月日 |